党支部学习培训制度和会议制度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05-11-29

  党支部学习培训制度和会议制度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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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办党支部整改方案的要求,《中保办党支部学习培训制度》和《中保办党支部会议制度》已完成初稿,现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党员群众认真阅读,通过“一对一”贴心话或其它方式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中保办党支部学习培训制度
  
  为提高我办全体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做到学习制度化,根据《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局党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1、我办党支部领导班子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成员为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为中心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负责学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2、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论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会议精神、工作部署、法律法规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指示;社会科学、审评业务工作知识及时事、形势教育材料。
  3、党支部每年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我办具体工作,制定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报局机关党委。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中心组学习可以与支委会和党小组会等活动结合进行,每2个月至少集中学习2天,时间可以集中利用,也可以分散利用(含参加上级的学习活动)。
  5、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学习者要做读书笔记,提倡写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
  6、中心组要建立考勤记录,支部宣传委员为考勤责任人,对缺勤人员要注明原因,对重要学习内容要进行补课。
  7、中心组每年组织一次学习成果交流,巩固学习效果。
  二、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1、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确定学习主题和重点,领导支部的学习,支部成员要带头学习,做出表率。
  2、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拟定支部全年学习计划和具体学习安排,组织支部的学习活动,督促落实学习计划,向支部总结汇报学习情况。并负责准备学习稿件,做学习记录,总结全年的学习情况,收集、保管好学习档案。
  3、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小组的理论学习活动,督促落实学习计划,向宣传委员汇报学习情况和有关意见。
  4、党员个人要根据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和个人业务工作拟定个人学习计划,并加强自学,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做好学习笔记,提倡写心得体会。
  5、理论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当代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军事等新知识、新理论;党的基本知识、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等。
  6、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支部理论学习可与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党团日活动相结合,可采取录像辅导和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含参加上级的学习活动)。
  7、支部要利用党建网站等积极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同时,确保将支部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上网,增强学习的时效性,并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8、支部和党小组要建立考勤记录,对重要学习内容要实行补课制度。
  9、支部和党小组要分别建立学习和活动记录本,分别由支部宣传委员和党小组长负责记录各项学习和活动内容。
  10、支部每年要将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情况和优秀论文等材料报局机关党委。
  11、理论学习中,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我办中心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
  12、每次重要的理论学习教育后,支部要组织交流或讨论,不定期编发信息或简报,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中保办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和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会议”包括我办党员参加支部的党小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每个党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小组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一、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中旬召开1次,各小组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2、党小组会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才能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2)研究贯彻支部决议、决定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并检查落实;
  (3)党员个人汇报思想和工作、学习、生活中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报告的问题;
  (4)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完成小组所分配工作的情况;
  (5)讨论发展工作并对发展对象提出建议和要求;
  (6)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提出建议;
  (7)讨论党支部布置的其他问题。
  4、党小组长应将党小组会的内容提前通知党员,并要求党员做好准备,保证党小组会的质量。
  5、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
  (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7)对支部近期活动做出安排。
  3、如有必要,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处以上党员干部参加。
  4、支部组织委员应将支委会的内容提前通知支部成员,并要求做好准备,保证支委会的质量。
  三、党员大会
  1、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2、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时,应事先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3、党员大会一般须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
  4、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上级党组织指示,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布置的任务;
  (2)讨论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3)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
  (4)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5)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
  (7)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8)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9)提出奖惩党员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10)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5、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由支委会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再进行表决,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时,须由半数以上应到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才能做出决议或决定。
  6、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四、党员民主生活会
  1、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上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2、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时,应事先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3、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4、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5、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我办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应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于会后及时报送上级主管党组织。
  8、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记录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活动的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及原因、主持人、活动内容等均要详细记录。
  9、党员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10、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11、每年最后一次的党员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
  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每年4-8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和议题按局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进行。
  2、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应按要求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在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3、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必须参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党小组和支部的组织生活。
  4、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出席人员为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邀请局直属机关党委和驻局纪检组监察局、人事教育司的有关同志参加,也可根据情况请非党员行政班子成员和处以上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在会上发言,对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
  5、会前要开展谈心活动,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找准问题,撰写发言提纲,制定整改措施。
  6、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地由支部书记如实反馈给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并在会前5天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开会时间报局直属机关党委。
  7、会前要组织好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要注重学习的针对性,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有关文件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密切结合起来,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8、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进领导作风、入调查研究、切联系群众和依法行政的情况及其它重要问题;
  (5)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
  (6)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及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分析;
  (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记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的批评意见。
  10、会后15日内,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在下次党员大会上对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11、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局直属机关党委书面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发言记录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