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委招聘公告(2017.10)

发布日期:2017-10-17

  国 家 中 药 品 种 保 护 审 评 委 员 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招 聘 公 告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化妆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研究,参与拟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指导地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业务。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技术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附件 1)。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公告在我单位门户网站 (www.zybh.gov.c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www.sfda.gov.cn)和公招网 (www.gongzhao.net)同时发布,应聘者统一到公招网注册简历报名并下载《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聘报名表》(附件 2),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1月 10日 17:00。
(二)资格审查
1.2017 年 11月 17日,将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和公招网公告通过简历筛选符合招聘条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2017 年 11月 24日上午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根据现场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3.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到 5:1,低于 5:1的则该岗位本次取消招聘。
(三)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到 3:1,低于 3:1的则该岗位本次取消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40%和 60%。
1. 笔试时间: 2017年 12月 2日 9:00-11:30。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英语。
2.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017年 12月 18日,将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和公招网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 2017年 12月 23日至 2017年 12月 24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 40%,面试占 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 1: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由我单位电话通知。如果在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和查阅人事档案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
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毕业院校、专业、任职情况等信息,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我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编制外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工作地点在北京,与我单位直接签订聘用合同,薪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新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到相应岗位,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录用资格。
(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一张 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聘报名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四)参加考试时需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 010-66230613(周一~周五 8:30~ 16:30)
技术咨询电话: 010-68771303(周一~周五 9:00~ 17:00)

附件 1.《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
2.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