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

发布日期:2022-08-02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

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茶叶籽油、盐藻及提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酸角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卫生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