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中含注册商标的,需提交什么材料?

发布日期:2021-12-23

答:商品名称含注册商标的,应提供国家商标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有效期内的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使用范围应符合要求(第5类,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商标注册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应提供申请人可以合法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可为商标注册人向申请人出具的可使用该商标的授权书。

申请人应当为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或者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

       除商品名称的已注册商标标注在标签样稿上的应标注®,标注样式应与商标注册证书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