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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5
根据工作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7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内,考生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研判答复考生能否报考。专业要求对应考生所学最高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报考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非京籍博士后岗位的考生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要求。
三、报名和考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命名方式为XX部门+XX岗位+姓名),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报名,每个单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7日24时。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未达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详见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3.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院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将在本单位官网发布考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
2021年9月13日 附件下载: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